食品級塑料包裝袋不宜裝溫度過高或燙的食物
發布時間:2013/7/1 點擊:3033次 返回
消費者購買散裝食品時的注意事項。 一是要慎重使用塑料袋。目前,市場、街頭小店、大排檔各式各樣的風味小吃吸引著眾多消費者,一些經營者銷售這些食品時,大多都是用塑料袋套在碗上盛裝的,這樣看似衛生,實際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。2008年國家頒布了關于塑料購物袋強制標準,規定用于盛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塑料袋,需在產品最小銷售單元上注明“QS”標志和“食品用”或“食品專用”等字樣。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要注意盛裝食物的塑料袋是否符合標準,否則會對身體造成危害。 二是食品級塑料袋不可盛放高溫食品。經營者經常用食品袋盛裝包括一些麻辣燙、熱湯等高溫食物。在此,沈陽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食品塑料袋不宜盛裝高溫食品,因為當食品達到一定溫度時,塑料袋里的有毒成分就有可能會滲出,從而污染食物,對人體造成危害,即使是用食品級塑料袋盛裝,長期食用也很可能使身體攝入毒素。 三是要注意選用一次性塑料碗、紙杯、塑料杯、吸管等。紙杯、塑料杯、吸管上面極具毒性的色素可導致腹瀉,某些合成色素甚至會危害人體健康,如可能導致生育力下降、畸胎等等,甚至在人體內可能轉換成致癌物質。熒光性物質不容易被分解、排除,積蓄在體內會影響細胞的正常發育和成長,嚴重的會引起細胞變異,甚至會形成潛在致癌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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